定远县建筑管理质量监督站信息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地点处(具体地址:城东新区建设大厦五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县建筑管理质量监督站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办公地点(办公地址:定远县城东新区)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当面受理点:县建管站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4288500。
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县建管站办公室;办公地址:城东新区建设大厦五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4288500;传真号码:0550-4288501;电子邮件:dyjgzbgs@126.com;邮政编码:2332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如下表所示)。《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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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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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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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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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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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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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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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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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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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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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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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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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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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时 间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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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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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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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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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