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统一部署,近日,县物价局、财政局组织开展我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这次清理整顿的原则是,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予以取消和废止;价格和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
这次清理整顿从7月下旬开始共分为制定方案,摸底调查,集中清理,公布结果,巩固成果,总结报告六个阶段进行,至10月底结束。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涉及农村用水收费,农村用电价格,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畜禽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和向农村超标准限额摊派订阅报刊项目和标准。





